刘俊教授
日期: 2019年12月9日
刘俊 教授
刘俊,男,1956年4月出生,四川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副校长、法学博士。1979年9月-1983年7月,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2003年9月-2006年7月 西南财经大学人口学民商法方向博士研究生。1983年8月留校任教,历任西南政法学院经济法学助教、讲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系副教授、系副主任、主任,民商法学院教授。1999年12月至今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
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重庆市国土资源与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劳动保障学会副会长。
刘俊教授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25年,上个世纪90年代初发表的3篇土地资源法和劳动法学文章,2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近三年来,公开发表科研成果近百万字,其中在《中国法学》、《新华文摘》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2篇,《现代法学》《中国土地科学》等中文核心期刊17篇,多篇被转载;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土地所有权制度重构》的核心观点《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革必须走国有化道路》引起中央高度重视,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学术观点也引起领导高度重视。专著《中国土地法理论问题研究》(36.5万字)是他从事二十几年土地资源法研究的系统总结。担任副主编《劳动法学》一直被列入高等政法院校法学规划教材。主持的国家哲学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之子项目和中加合作公共政策选择项目(POP)和三个地方法规委托立法项目等研究成果受到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主要代表著作:
1.《流质约款的再生》(《中国法学》2006年8月)
2.《土地所有权权利结构重构》(《现代法学》2006年6月)
3.《社会保险法》需要新的理念与观念(中国法律2008年6月)
4.《划拨土地使用权法律问题研究》《新华文摘》2007年9月)
5.《中国土地法理论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5月版)
6.《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革必须走国有化道路》(《重庆社科规划要报》2007年2月)
(中国社会法网 2008年11月)